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制造業優質企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政法〔2021〕70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雄鷹行動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一流企業的通知》(浙政辦發〔2018〕121號)要求,加快龍頭企業培育,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將開展第三批“雄鷹行動”培育企業申報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遴選對象
制造業和生產服務業領域企業(集團)。具體分三類遴選:
(一)規模引領型企業。原則上年營業收入100億元以上,主導產品或服務市場占有率居國內或全球前列,國際化程度較高(擁有海外研發、生產、銷售等機構或基地)的企業。對市場占有率較高、帶動能力較強的細分行業龍頭企業、單項冠軍、隱形冠軍等申報企業的營業收入規?梢赃m當降低。
(二)新經濟企業。主導產品或服務市場占有率居全球行業前列、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較高(4%)以上,且具有全球較強競爭力和高成長性的企業。
(三)世界500強等知名企業在我省創辦的獨立法人企業。具有一定規模、有較好發展前景的企業。
近三年內有違法違紀行為,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和重大群體性事件,存在金融風險、欠薪和重大失信行為的企業,不得申報。
二、申報遴選重點領域
圍繞聚焦《浙江省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十四五”規劃》《浙江省數字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的重點領域,生產性服務業以及其它優勢行業。
三、申報遴選數量
各市擇優申報,數量不限。全省遴選10家左右。
四、申報遴選程序
設區市轉升辦承擔轄區企業的動員申報、初步遴選和培育工作。
(一)組織申報。各地動員企業自主申報。省屬企業由省國資委負責組織申報。對特別優秀的世界500強、全國500強等企業,可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推薦。
(二)各市推薦。各市根據企業申報情況,統籌本地發展實際,開展初步遴選,于2月28日前正式文件上報推薦名單(見附件1)。
(三)報送材料。各市要梳理全市及各縣(市區)支持企業政策清單(見附件2),制訂《XX市實施“雄鷹行動”培育龍頭企業工作方案》,審核并報送“雄鷹行動”企業培育方案(見附件3),于4月15日前以書面及電子版方式報省轉升辦。省屬企業支持政策清單及企業“雄鷹行動”培育方案請省國資委提供。
(四)形式審核。省轉升辦根據有關要求,組織省級有關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和各市推薦情況進行審核、復核。
(五)專家評審。省轉升辦根據有關程序,組織專家評審,形成專家評審建議名單。
(六)名單審定。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審定第三批“雄鷹行動”培育企業名單,并予以公開發布。
(七)制訂“一企一策”培育計劃書。省轉升辦牽頭,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和各市,共同制訂“一企一策”培育計劃書。
五、其他要求
(一)實施“雄鷹行動”是省政府培育世界一流企業的重大決策部署,各地務必高度重視、系統謀劃,積極動員本地龍頭企業申報,出臺實施專項支持政策。
(二)各市、省國資委在推薦時,要進行初步篩選,提供推薦排序。
(三)申報材料、工作
方案、支持政策務必簡練務實,數據真實。企業專利等情況以專利號列表方式列表提供。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及電子稿一并提交。
浙江省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2月15日
來源:杭州創業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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